中藥內服外洗治療慢性濕疹60例,療效滿意

By | 12 4 月, 2020

慢性濕疹是由多種內外因素引起的一種具有明顯滲出傾向的炎癥性皮膚病,往往是由急性濕疹經過亞急性階段轉變而成,瘙癢劇烈,一般認為與變態反應性疾病,也和精神情志有一定關系。西醫治療以抗組胺藥內服和皮質類固醇藥物外用為主,但常有患者治療效果不理想且易復發。中醫對慢性濕疹的治療有系統的理法方藥,在慢性濕疹的治療中越來越發揮重要的作用。筆者於2009年7月至2011年7月應用中藥內服加外洗治療60例慢性濕疹患者,療效滿意,現報告如下。

1 對象和方法

1.1 一般資料

120例患者均為保定市第一中醫院門診患者,確診為慢性濕疹。用信封法隨機分為兩組,治療組60例,男30例,女30例,年齡19~54歲,平均35.22歲,病程6個月~14年,平均5.23年,對照組60例,男29例,女31例,年齡18~53歲,平均35.45歲,病程6個月~13年,平均4.98年。兩組患者性別、年齡、病程、癥狀積分、生活質量評分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具有可比性。

1.2 納入標準

(1)符合趙辨《臨床皮膚病學》的慢性濕疹診斷標準。(2)無其他嚴重內臟疾患。(3)治療前2周內未全身應用過中效或短效糖皮質激素、抗組胺藥,1周內無局部外用藥物者。(4)能如期復診者。(5)年齡在18 ~60 歲。

1.3 排除標準

(1)急性、亞急性濕疹,有明顯滲出和糜爛者。(2)合並病毒、細菌、真菌、寄生蟲感染者。(3)嚴重肝腎功能不全,高血壓、糖尿病史患者,具有精神系統疾患病史及傢族史者。(4)妊娠或哺乳期者。(5)未按要求用藥或中途自動放棄治療者。

1.4 治療方法

1.5 療效判定標準

療效標準根據國傢中醫藥管理局中醫皮膚科病證診斷療效標準制定。皮損、皮膚瘙癢按無、輕、中、重4級計分法。無為0分,輕度為1分,中度為2分,重度為3分。分別記錄受試者紅斑、丘疹、水疤、苔鮮樣變、角化脫屑和疹癢程度等癥狀的總積分。均於治療前和療程結束後由同一個醫師進行記錄。癥狀積分下降指數=(治療前積分-治療後積分)/治療前積分×100%。(1)痊愈:皮損基本消退,瘙癢完全消失,癥狀積分下降指數≥90%;(2)顯效: 皮損明顯改善,瘙癢明顯減輕,癥狀積分下降指數60%~89%;(3) 有效: 皮損有所改善,瘙癢減輕,癥狀積分下降指數20%~59%;(4)無效: 皮損和瘙癢改善不明顯,癥狀積分下降指數<20%。應用皮膚病生活質量表(DQOLS) 對患者生活質量進行評價,分別於治療前後各評價1次,由患者本人填寫。

1.6 統計學處理

采用SPSS 17.0統計處理軟件,計數資料用卡方檢驗,計量資料用平均值±標準差表示,采用t檢驗。

2 結果

2.1 臨床療效

經治療,治療組總有效率91.67%,對照組總有效率86.67%。兩組療效情況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治療組優於對照組。見表1。

1 兩組慢性濕疹療效患者臨床療效比較

2.2 癥狀積分比較

經治療,兩組患者癥狀積分較治療前均有明顯下降,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P<0.05)。治療後組間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治療組低於對照組。

2 兩組慢性濕疹患者癥狀積分比較

2.3 生活質量評分比較

經治療,兩組患者生活質量均較治療前有所提高,與治療前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治療後組間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治療組高於對照組。

3 兩組慢性濕疹患者生活質量評分比較

3 討論

慢性濕疹瘙癢劇烈,易於反復,遷延難愈,嚴重影響患者的生活質量。現代醫學認為,濕疹的發生與多種內外因素相關,內因主要包括遺傳因素、慢性感染、內分泌異常等;外因則主要為各種致敏因素。

本研究表明中藥內服聯合外洗治療慢性濕疹收到瞭較好的療效,患者癥狀積分、生活質量評分均較治療前有明顯改善,且中醫治療優於對照組。中醫藥治療不僅改善患者癥狀的,對改善患者的生活質量也大有可為,患者易於接受,值得臨床上推廣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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